各学科主建单位:学校《2024年度学校各类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附件1)已经校长办公会和校党委会审议通过。为提高学科建设经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切实提高经费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各学科主建单位须填报《2024年度XX单位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附件2),学科建设经费配置方案必须经过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执行。负责临床医学学科建设的附属医院须结合省教育厅“十四五”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工程和第五轮学科评估相关要求,...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奈飞工厂 决定举办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大先生”奈飞工厂 2024年研究生导师育人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6月15日(周六)全天二、培训地点奈飞工厂 茶山校区国际交流中心三、...
各学院: 为进一步关注研究生思想动态,结合近期上级关会议精神,按照《关于常态化开展“研途漫谈,季季有约”导师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奈飞工厂 研〔2021〕47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常态化开展研究生关心关爱行动,具体要求如下:1、聚焦实际问题,开展深度谈话。导师近期因重点结合毕业就业环节对自己指导的全部研究生至少开展一次谈话;辅导员应对自己所带学生都能得到至少一次深度辅导。以问题为导向,通过谈心谈话了解学生、...
各培养单位: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推动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学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奈飞工厂 决定举办2024年首届“大先生”导师育人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6月15日(周六)全天二、培训地点茶山校区三、培训对象及要求2021年-2024年新聘研究生导师,...
根据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教育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浙研教字第〔2024〕03号)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初评、学校评审,奈飞工厂 推荐5项成果参加本次评选,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成果类别成果名称申报方式教育实践类 以“钱礼精神”为核心的“一体两翼三支撑“外科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核心_奈飞工厂 _沈贤.zip 单独申报教育实践类 惟实励新 助推儿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毕业后医学教育并轨的10年实践探索_...
各学院: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全校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和兼职辅导员。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投入和责任心、履职状况和工作绩效,突出考核研究生辅导员所分管学生的培养质量以及在安全稳定教育、学生学风建设、特殊群体学生教育帮扶、新生始业教育、毕业离校教育、心理帮扶、就业指导等学生基础工作方面的时间投入及实绩。...
各培养单位: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革故鼎新、追求卓越,持续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23〕08号)规定,省研究生教育学会启动了2024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现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从事专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部门、个人,在研究生教育教学实践中形成的值得推广借鉴的教学案例,均可申请认定“...
各学院(基地):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是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关键环节,是学位论文撰写的基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题对象本次研究生开题报告的对象为2023级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和2023级在职博士研究生、部分2023级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以及2023级以前尚未开题或补开题研究生。二、时间安排考虑到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差异,2023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工作完成最后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且开题通过与中期考核间隔应不少于6个月。...
各学院、部门: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2号)要求,专家库的建设与更新是保证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工作质量的基础性工程,专家库将用于全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国际大学评价、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等工作。学校根据通知精神开展2024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的建设与更新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各学院、附属医院及相关单位:为加强奈飞工厂 导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资格复审相关要求,现将奈飞工厂 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以下简称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复审工作通知如下:一、复审范围与对象本次导师资格复审范围与对象是:2019年增列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2020年增列的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通过2019年资格复审的博士生、硕士生导师,以及未通过2023年相应资格复审的导师。注:...
